經過半年後~本人認為不可能的電費終於得以正名
而在這過程衍生的問題~導致無限上綱的惡劣行徑都應一併處分!
這才叫~交代
錯誤並不可恥~人非聖人~遑論人造出來的假腦!
可恥的事~更凹到底的實力不夠堅強!
只是靠拖延~讓輿論去蝴蝶效應~
這都算我個人的損失以及有損商譽
其實~這種若是人為操作的~大都是政治行為
靠時間的拖延導致損失~到無可挽回~才要更正
但我只是生意人~沒興趣~習慣高枕無憂~習慣做風險規避
而把這件事無限放大的是~法院~從馬朝到蔡朝~改朝換代有用嗎?
還有本末倒置的問我~法官判你輸~怎麼會陪你錢?
是不是本末倒置啊?我輸~並不意味著可以偽造文書~可以違法過戶別人的財產
為何我會輸~可能要問法官!為何被告會被移送法辦?檢察官不辦?要問檢察官!
檢察官說阿~不起訴無關賠償~快去民事求償~
律師說阿~他們生意人不能輸~但會賠錢~
最後來個~因為都贏免賠!只是這麼簡單的邏輯~倒果為因
法官~怎麼說~沒對我說~本人不知情!非本人專業
我只知道本人賦稅的財產受憲法保障!不得違背!
鑑此~所有的遲繳費用的罰單~本人拒繳~不能本末倒置~
收6倍的電費是錯誤的假腦計算~誰要付啊!有錢也不能這樣搞
更何況重大災區~本人虧損巨大~竟還含商譽!
遑論本人沒錢~沒道理雪上加霜喔!我是可以具體求償的!
本人別的沒有~要一個清楚與明白~是不是該道歉?不由紛說
拖太久了~已經蝴蝶效應才要挽回~可真幹啊!
好吧~!半年的糾結~我的人啊
舉凡想不透地的放心底~那怕那一年我才五歲
我可以跑上軍艦~被艦上軍人整把拎下來~
旁邊的人縱容我上軍艦!卻是外公外婆不再提起的回憶
從很小~外公一直說~有個阿公很疼我~抱我啊~
直到回到父親家~看到爺爺的墳墓上記載著~往生比我出生早的日期~
我們壓根沒見到面啊!
做鬼來抱我?
但是外公卻是這麼清清楚楚~明明白白~在客廳蹲下來告訴我的!一次又一次
聽到外婆都生氣了!說你侯椅阿公啦~父親的父親是也~搞得我一頭霧水
終於~我知道是哪個阿公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