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位

北上第一站~來到了~站前店

申請復位~還跨台各店~是說民生店沒有而已

很開心~以前教我打拳擊有氧的都在L,K,D~三個在

接著我去~恢復金本位

接著我去律師樓~關於這個原本很簡單的小案件

然後鬧出一堆人~不就是一個物歸原主就可以的事嗎?

歷經~三年多的纏訟~

無論是銀行~或是法院~在我的觀念裡

我沒在這二領域上過班~也沒專業可言

怎麼可以用人云亦云再取證呢?直接對證就可以了!

偽證物就是一翻二瞪眼~

剛好遇到很有文學造詣的檢察官~剛好宣說一下”不足取”~的定義

我也想奉勸~變相的加害~更不可取!

借由檢察官矯飾的文辭意有所指~可真不可取~

簡直就是在羞辱文學的端正傳達~

偽造文書與票券阿~不就拿正本來鑑定不就得了~

我可以不懂~且只知道要求正本~查金流

難道檢察官要人家教嗎?是吧!荒謬!